新闻发布是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是政府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的手段,也是政府主动沟通媒体、加强舆论引导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新闻发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新闻发布会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工作的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介绍我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良信息和虚假谣言的负面影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叁)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五)我县主办或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各类活动;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七)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叁、新闻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召开地点一般设在县委宣传部会议室,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选地点。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全县性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协助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提前进行备案。
(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如确需举办新闻发布会,可申请县政府新闻办统一组织举办,申请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详细情况报县政府新闻办审批、备案。
(叁)县政府新闻办统一组织召开和自行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需在召开前一周形成组织方案,报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审批。
五、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程序
(一)县委新闻发布会
1.由县委办公室研究协商,选定主题,拟定方案,报县委领导批准。
2.县委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准备发布会相关材料、安排会场和会场材料分发。
3.发布会主发布人一般为县委领导或县委新闻发言人。主持人为县委新闻发言人或由县委领导指定。
4.县政府新闻办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和组织宣传报道。
(二)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1.由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协商,选定主题,拟定方案,报县政府领导批准。
2.县政府领导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准备发布会相关材料、安排会场和会场材料分发。
3.发布会主发布人一般为县政府领导或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人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由县政府领导指定。
4.县政府新闻办负责邀请媒体记者和组织宣传报道。
(叁)县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1.由县政府新闻办选定主题,拟定方案,报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审批。
2.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准备发布会相关材料。
3.发布会主发布人一般为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主持人为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
4.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安排会场、邀请媒体记者、会场材料分发和组织宣传报道。
(四)各乡镇、各部门申请县政府新闻办统一组织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1.申请单位需提前1周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新闻发布会申报材料报县政府新闻办审核,县政府新闻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审核结果。
2.申请单位需提前一周拟定发布词、答问口径,报县政府新闻办审核。
3.申请单位需打印准备好发布会相关材料,以备与会记者领取。
4.发布会当日,申请单位需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协助做好记者签到,发放有关背景材料。
5.发布会主发布人由申请单位新闻发言人担任。
6.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同志主持。
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组织
一般情况下,所有具有采访资格的县内外媒体记者都可参加我县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县政府新闻办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邀请县内外新闻单位和记者参加。
七、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